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 第二十九条 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 使用在先 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 《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5 年 12 月 7 日 )。
临沂艾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 2006 年注册成立,本着为“根直沂蒙大地,服务全国各地,专业iso认证,iso900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0认证,OHS18000认证为企业服务”的主导思想,站在时代的前沿,把握经济信息脉搏,依托自身优势资源,集网络各地信息渠道的有利形式,为企业从“注册公司,创建品牌以及企业管理,网站建设,资质认证,品牌代理等一系列策划工作,经过多年运作经验的积累,中心已经与多家商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以提供”更优质,快捷,多方位服务来满足广大国内外中小企业客商的需求;已为来自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万余家中外客户,提供了多种形式及内容不同的企划、咨询顾问及代理服务,现代化的通讯工具, 24 小时的呼叫中心,中英文客户服务实时解答您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全国各地的连锁服务,让您感受到艾迪人,时刻在您的身边,倾听您的呼唤,解决您的所需;以以诚相待,诚信经营,服务第一,满足客户全方位需求并成为您成功的战略合作伙伴来作为我们服务的最终目标;争创“一站式”企业商务服务品牌;把“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挖掘潜力,提高效益”作为经营目标,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成为艾迪的客户,亦有艾迪协助国内客商走向世界的成功案例;为谋求海外发展的中国内地企业提供全程商务服务,并成为贵公司前进道路过程中的服务商,我们珍重并以真诚回报您给予的信任和期待,将以专业化的服务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助企业一臂之力。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