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群介绍,2013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情况是: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88.15万件,同比增长14.15%,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2009年至2013年5年的商标申请量(685万件)超过了前28年商标申请量的总和(639万件),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上涨的趋势仍然延续。商标异议审理周期严格控制在12个月以内 。
新《商标法》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九个月的规定时限开了国际先河。”吴群说:“从国外立法例来看,极少有国家在商标法中规定商标审查与审理工作的时限。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商标注册主管机关通常会制定工作目标。近年来,商标局和商评委也一直制定有缩短审查周期工作目标。此次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审查与审理时限,将使社会公众对办理商标各项业务有一个明确的时限预期,而且也会更加有效地推动合理配置商标审查资源、构建更加高效的商标注册机制。”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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