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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博士出书被指2/3抄袭 回应称引用过度

斯波认为,这是抄袭行为。斯波对对方提出了公开道歉、停止侵权的诉求。对方一名主编回应,该书编著是汇编行为,编书、编著是可以借鉴的,只是在引用借鉴这个度上可能没把握好。

“该书18.5万字,13万照抄我的书”

斯波1998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一直在食品行业从事技术研发工作,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在食品调味行业有10多年实践经验,是食品调味行业中的高手。今年三四月份起,他连续接到多名读者来电,称在书店里买到的《麻辣食品生产工艺与配方》(简称《生产工艺》)一书,与斯波所著的《麻辣风味食品调味技术与配方》(简称《调味技术》)内容大量重复雷同,而且该书中还有一些错误,实践操作可能有误,他们又不得不重新找斯波的书进行核对。

得知这一情况后,今年5月,斯波去了书店,买回去与自己的《调味技术》进行比对。比对的结果让斯波大为震惊和愤怒。他说:“该书共18.5万字,有13万多字,完全照抄出自我的书。”

“两书详细比对,连错误都被照搬”

5月18日,斯波将两本书和他的比对统计资料出示给成都商报记者。

在此前的比对过程中,斯波用红黑两种颜色,将两书中的重复内容全部勾画标注出来,《生产工艺》由红笔,他自己的书《调味技术》用黑笔,内容相同的文字分别对应在两本书的多少页码,也各在两本书上标注清楚。

成都商报记者仔细翻阅两书发现,《生产工艺》被红笔勾画过的地方,的确都能在斯波《调味技术》一书中,找到对应黑笔勾画的内容。在这种比对下,《生产工艺》一书有至少三分之二的篇幅,都被斯波勾红,而且常有整页整页的文字内容被勾红。也就是说,这些内容都可在斯波的书中找到完全对应的内容。斯波说,经过全书比对,《生产工艺》共计18万多字,有13万多字的内容,与他的书完全重合。

特别让斯波哭笑不得的是,他的原书中原有的一些失误,也被原封不动地照抄了上去。

比如,他书中第一页有一句话为——“麻辣风味食品是目前在市场上随处可用、每年都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的一大类食品。”这句话中使用的顿号应该是逗号,是一个标点使用失误,而这句话和这个失误的顿号,都同样出现在《生产工艺》中。

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生产工艺》185页是麻辣金针菇配方,这一整页内容与《调味技术》一书第266、267页完全重合。关键问题在于:斯波书中这一配方有食盐400kg,味精500kg,金针菇20kg这样一个表述。其中食盐、味精的计量单位应该是g(克),而不是kg(千克) ,斯波表示这是他最先写稿时计量单位没换算正确所致,是他的全书中极少的错处之一,将在即将出版发行的该书第二版中做出修正。但是,“这样一个错误也被《生产工艺》一书照抄进去了”。“大家想想看,调味的食盐、味精用了四百、五百公斤,而真正的食材金针菇只有12公斤,这样做出来的食品谁敢吃?”

斯波对话编著者

“你这本书写得好,我们借鉴得比较多”

5月20日,斯波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负责全书内容设计及统稿工作的曾洁,双方有了如下对话。

《调味技术》作者斯波:编辑有没有说过我反映你们抄袭的问题?

《生产工艺》主编之一曾洁:这事儿怎么说呢?我们编这个书的时候,借鉴了很多材料,也买过你这本书,你这本书特别好。但是手下呢也安排了一些学生做这个工作。审核、统稿工作是我在做,工作做得不到位,还请您谅解。

斯波:这两本书你进行过核对吗?

曾洁:不是看得太仔细。你这个书不是挺好吗?这方面(指斯波一书的内容)是多了点。而且我们是编著,不像你是原著,我们这个编著吧,应该是允许借鉴别人的东西,我们这本书最后参考文献里也列了你的名字。

斯波:你们整个书都是拿我的原作来拼凑,这么大面积的内容,连错误都照抄上去,这还不是抄袭吗?

曾洁:我这个工作做得不仔细,以后肯定会注意。

斯波:你看你们这个书的107页,前后文字跟我的书一模一样,为什么我写的咸味在你们书上却成了成味?怎么会出现这种错误呢?

曾洁:因为我们买了你这个书吧,然后就是扫描,它可能扫描仪扫的时候,把咸字扫出来像个成字。

斯波:等于你们这个书就是直接用扫描仪扫了之后,然后就直接刊上去(出书)了。你们这个书主编、副主编可都是博士?

曾洁:我说一下我们的情况吧。我们在高校也不容易,要评职称什么的,大家需要这样几本书,出书它需要材料,可能时间有点赶,工作也做得不到位。我代表我们几个,都向你道歉。

斯波: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你能代表其他人道歉吗?其他博士也都在抄袭。我希望跟你们书上这几个主编、副主编都联系沟通这个事。

曾洁:这个事我真的很抱歉。你这本书写得好,我们借鉴得比较多嘛。你这个是原著,我们是编著,这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我们以后肯定会更注意。

随后,斯波与《生产工艺》一书署名第一的主编刘骞取得了联系。刘骞表示,“这个东西(指《生产工艺》一书)吧,的确是一些学生在帮着整的,我也没有想到会整成这样。”

编著方说法

借鉴度可能没把握好

并质疑斯波的书也有汇编

针对斯波所述情况,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曾洁。

曾洁一再强调,他们这本书是编著,是汇编行为,这个不能使用抄袭概念。他们虽然在书中引用了斯波一书的内容,但是在内容编排上不一样,从逻辑等方面来说,是有所提高的,因此也不能说是抄袭。她承认大家在引用借鉴这个度上可能没把握好。从这一点来说,他们可能是有些理亏,所以,之前在与斯波沟通时,已经反复就此向斯波诚恳道歉了。对于斯波所说《生产工艺》一书18万多字,有13万多字来自他的书,曾洁表示这一说法不是事实,但她表示自己没有进行完全比对。

另外,她认为斯波的《调味技术》,虽然写的是斯波著,但书中的内容也可能是汇编的,“比如他的书第二章麻辣风味食品原辅料,这些很多都是从别的书抄过来的吧?这个不可能是他发明的吧?”斯波的书有多少不是他自己的内容?曾洁表示,他们目前正打算做这方面的调查。

针对曾洁的上述说法,斯波表示,他所写的《调味技术》一书,完全是原创作品,也是他多年心血之作。他承认自己书中也有部分内容参考了其他书籍、资料,但这方面的内容很少,对于对方认为他的书也是“汇编”、不一定是原著之说,斯波表示,对方应该拿出大量证据,而不能凭空猜测。斯波表示,他披露此事,并没有经济索赔诉求,主要是不满自己的心血之作被如此抄袭,他希望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更希望全社会关注和谴责抄袭行为,给原创作者更多保护和鼓励。

律师说法

若比对情况属实 则有明显侵权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编著与原创著作有何不同?编著作品是否可以大量直接引用其他作者的创作内容?针对这些问题,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海。

黄律师表示,抄袭是否成立,首先要考虑斯波的书是否完全是原创,还是也有很多内容是来自其他书籍、资料、文献等。对应著作权法来说,所谓编著主要是指一种汇编行为,就是将其他人的作品、文字内容汇集整理到自己的作品中,在汇编行为,有如下法律问题需要考量,一是是否征得过原著作者的同意允许,二是汇编作品是否标明引用原作的出处,否则涉嫌侵权。《生产工艺》一书在书末文献参考中列有斯波的姓名及其所著《调味技术》的书名,黄律师称,这就涉及引用量多少的问题,如果只是适当引用、合理参考,可能不存在侵权问题;如果两书比对情况确如斯波所述,存在如大量的、完全一样的直接引用,则有明显的侵权嫌疑。黄律师说:“若是《生产工艺》没有征得斯波的同意,并大量引用,其实也就是涉嫌抄袭、剽窃了,涉嫌侵犯原著作人的复制权等著作权益。不能以‘汇编’作为借口。”(记者 饶颖)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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