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双方合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调解、和解、协调工作;二是对专业案件或领域中有关技术专家的推荐和使用;三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事项通报、信息资源共享;四是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课题调研和学术研讨等。双方确定,在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依法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调解相关案件,调解不成再进入司法程序。这样可以快速便捷处理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据介绍,对属于该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申诉案件,调解中心可将案件线索移送该院审查。对于自行受理、调解不成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监督条件的,调解中心可以引导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该院还将组织检察干警到“法律监督调研实践基地”开展调研交流,探索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记者 赵晓星 通讯员 韩万言)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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