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核心焦点在于名贵中成药、国家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片仔癀与上药旗下八宝丹是否源自同宗同源。片仔癀商标纠纷,终于在6月3日因为福建省药监局介入调停而进入转折期。
原告方片仔癀方面4日发布公告,援引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片仔癀有关问题的意见》(闽食药监注函[2014]208号)。
该《意见》中指出,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片仔癀”及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宝丹”均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的药品,两者的药品通用名分别为“片仔癀”和“八宝丹”。
福建药监局的调停结果要求双方在市场营销过程中,不得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使用、隐射或通过溯源考证等形式触及对方的商标,更不得超出已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进行夸大宣传。
原本“针尖对麦芒”的商标权对峙,或因为上药方面的态度转变才有转折。有接近上述公司的资深医药业内人士透露,今年3月上海医药方面同意进行妥协斡旋。“监管部门对双方的调停也就是从那时加速。如今这番‘各打五十大板’的调停结果,对市场后进入者上药八宝丹来说,算不上太理想。”
独家品种争夺战
经过近年多轮提价销售后,福建漳州片仔癀公司产品销量仍一路飘红。而另一方面,从去年三季度开始,上药正式将厦门中药厂与之“同宗同源”的八宝丹重新大力推广,并以冲击市场的低价策略紧紧跟随。
2014年1月中旬,片仔癀发布公告,直指上海医药旗下厦门中药厂独家品种八宝丹涉嫌对其片仔癀品牌商标产生侵权,对此索赔30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上药方面做出一系列公开更正以来,双方就侵权与否已隔空交战数轮。
片仔癀这一药品从处方、工艺均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保密局列为极少数的国家绝密品种之一,片仔癀公司的主业营收集中在此产品上。比起全面推广不足一年的上海医药,这一战片仔癀更加输不起。
2014年1月,漳州片仔癀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2014年1月17日,法院正式立案。
应诉初期,上海医药方面对外称:在上世纪60-70年代,厦门中药厂与漳州制药厂均生产“八宝丹片仔癀”,后由于年代背景而将产品名称改为“片仔癀”。时至1970-1980年代,由于计划经济国家安排仅由漳州制药厂生产片仔癀,厦门中药厂停产。上海医药旗下厦门中药厂方面则强调:“公八宝丹和片仔癀本属同宗同源,有史可查。”
6月4日,上海医药在其公告回应称,集团近日收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述问题的意见,厦门中药厂将以此意见为基础,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协商并积极应对,而厦门中药厂一直坚守客观、诚信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将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与同业友好相处,共同推动中国传统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上药方面向记者透露,目前福建药监局出具了调停意见后,并不意味着双方的诉讼告一段落,最终是否会和解还是得看两家企业的沟通结果,目前暂无定论。厦门中药厂也已做好积极应对诉讼的准备,维护品牌应有的权益和声誉。“不过还是尽可能朝着尊重药监局的方向去做决定。”
“片仔癀作为福建省举足轻重的明星企业,从诉讼一开始,上海医药方面就并不占太多优势。片仔癀最初之所以会高调起诉八宝丹,就是因为八宝丹团队选择争抢其片仔癀福建大本营的市场。”前述医药业内人士指出。
但知名度逊于片仔癀的八宝丹已因为诉讼扩大知名度。有医药界观点认为,上药方面会将诉讼战线尽可能延长,却未料到事件已发生变化。“今年3月,原本准备高举高打的应诉方针在上药内部发展了变化,转而与片仔癀达成了‘某种妥协’。”前述医药业内人士表示。
八宝丹的策略
作为公司2010年重组后确立的64个重点品种之一,八宝丹“进军”福建市场被视为上药“大品种”战略的第一役。为配合该战略的实施,集团内部还新设了营销公司,加强对八宝丹等重要品种的销售管控。
如今看来,八宝丹似乎出师不利。在该品种的市场拓展战略中,进军福建和布局“双跨”(同时拥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两个身份)是八宝丹能否走出上海的关键。
记者获悉,目前上药对于八宝丹“双跨”的推进较为艰难,尽管公司暂未放弃对“双跨”的申请,但国家对这一领域管控非常严格。“上药目前更多把中心放在拓展零售渠道的方面,2014年希望把八宝丹的渠道铺设从上海走向整个华东地区。”上药方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而在进军福建市场方面,上药方面表示,“八宝丹的对外推广策略还是相对比较激进的,医院渠道的销售在一季度也获得了不错的提升。公司不会改变此前进军福建市场的市场战略计划。”“一直以来我们都尊重八宝丹的历史。是否同宗同源,可以让史学专家评述。未来的营销推广中,上海医药方面只会讲自己产品的历史,不再会对这些历史溯源大做文章。”上海医药方面表示。(陈时俊)
新闻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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